新华网长春12月14日专电(记者张颖)记者14日从吉林省长春市民政局了解到,从2010年1月1日起,凡长春市城区低保对象去世,将享受基本殡葬服务免费政策。
为切实减轻困难群众的殡葬负担,长春市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凡长春市城区低保对象去世(含双阳区),将享受运尸费、两天存尸费、火化费、一年存放骨灰寄存费、一次性纸棺和一个骨灰盒的殡葬基本服务的免费政策。
据长春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处长冀莉介绍,长春市一直以来对低保家庭去世人员实行“一费清”的殡葬服务收费,即交费300元,可享受遗体火化、遗体运送、骨灰寄存一年的服务,同时,免费领取骨灰寄存卡、骨灰寄存锁。而从明年起长春市城区低保家庭去世人员的基本殡葬费用就全部由政府买单了,整个免单的费用为755元。
此外,长春市还要求殡葬服务中心在原有价格的基础上,提供5套中低价位的殡葬服务消费组合,供消费者自愿选择。最高组合限价为3000元,最低组合价位甚至比低保对象享受政府免单的755元还低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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